潘淑杰律师亲办案例
如何快速得到工伤赔偿款
来源:潘淑杰律师
发布时间:2012-09-10
浏览量:1024

 

案情简介

    工人在工地上从事抹灰的工作,仅工作了七天,就被掉落的木头砸伤小脚趾,双方无劳动合同,无工资表,只有口头约定,每天100元的工资,无考勤表,工作系农村户口,而且,用人单位的运营状况不良,只支付了工人部分医疗费,而且支付医疗费也是由工头去医院交款。

    此案难点

    如果不是劳动关系,按人身损害赔偿,则劳动者系农村户口,而且小脚趾骨折按人身损害赔偿标准不一定会评上伤残级别,针对这个问题,只能确认劳动关系,才能最大限度的维护劳动者的权益。

    本律师接受当事人的委托后,指导其如何在对自己不利的现有证据面前,继续取得对自己有利的证据,在向仲裁庭申请确认劳动关系后,成功确认为双方存在劳动关系。继而,申请认定工伤,鉴定工伤级别为十级,用人单位在各项证据面前称运营不善,为了让委托人快速的得到工伤赔偿款,本律师积极的与用人单位协商,用人单位在支付全部医疗费后,双方达成如下协议:

    一: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签订调解协议之时,一次性支付给申请人工伤赔偿金四万元整(40000元)。

    二:申请人与被申请人解除劳动关系,不再追究被申请人的其他法律责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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潘淑杰律师主办律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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沈阳市沈河区惠工街267号
LAWYER INFORMATION
律师信息
  • 律师姓名:
    潘淑杰
  • 执业律所:
    辽宁金正律师事务所
  • 职  务:
    主办律师
  • 执业证号:
    12101*********41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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